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总分达到教育部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组织差额复试。
各专业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
A.往届考生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B.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格检查
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院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六、录取
我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相关费用
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加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研究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八、培养费等收费标准
录取研究生的培养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执行。
九、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就业。
十、其它
1.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现行规定办理。
2.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招生专业目录》每份5元。
欢迎访问我院主页www.scfai.edu.cn。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