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专业:
金融学(含保险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五、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毕业院校推荐,参加全国统一报名、考试。
5、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不计其本科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考。
6、自考本科生在报考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可认定为本科毕业生参加报考;尚未取得本科毕业文凭、报考前即将取得的自考本科生,不得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名义报考。
7、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在所报专业相近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在所报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育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效期5年)。
8、在校研究生、各类高等专科学校和本科院校中大专班的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一律不能报考。
9、无正当理由退学的高校学生和被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五年内不准报考。
六、报名
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需持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持达到本科毕业程度的证明。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确定。我校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数学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数学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复试内容为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涵盖本科阶段主干学位课程的考试。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
八、录取
面向全国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
九、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十、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研究生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招生公告为准,若有个别调整请在下半年到当地招办询问。
学校代码:10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