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处
广东药学院是一所以药为主,医药结合,集医、理、工、管、经、法、文七大学科门类于一体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医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校本部坐落在广州市风景秀丽的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2008年我校计划在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内科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和中药学八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40名(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热情欢迎各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入学报到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未获毕业资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两年(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7、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一经录取,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
二、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0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