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达到全国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各专业导师组组织的复试(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四)录取办法
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五)生源调剂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公费)。调剂生报考名校的、名校毕业的、中共党员、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六)毕业待遇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单位代码:89644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 邮政编码:51005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20-83122642 联 系 人:陈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