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按2007年招生规模分配,2008年各专业具体增加规模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公布。
五、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复试按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届时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公布有关复试办法和录取政策。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复试合格,予以录取。2007年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率为100%。
2.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