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
2、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者,由学院研招办通知申请人于10月上旬前来我院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由学院在10月中旬寄发《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四、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未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或未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4)体检不合格的;
(5)未参加所在学校公示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