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 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以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培养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