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人员;③同等学力人员;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外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5、所有专业均招收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只限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专毕业生、且在相关部门工作满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5年9月1日)的在职人员。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04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①已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