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按照总部有关规定,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继续实行审批制度。复试时,必须将考生所在单位“师(含)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我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函件”交我办存档。
三、考试与录取
1.我办将对通过网上报名、并经所在省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确认信息的考生寄发准考证。请妥善保存“准考证”。
2.所有报考我院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成绩,均在我办网站上及时公布。请勿来电或来人咨询。
3.我办根据教育部和总部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我院全体考生的初试情况确定我院各专业复试的分数线。
4.凡符合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办均发给复试通知,并注明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等信息。
5.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向我办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本人所属单位师(含)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我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的函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jpg”);初试准考证。
6.根据考生初、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德智军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