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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招收普通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来源:中国考研网 作者:www.kaoyanwang.org 时间:2008-01-19 Tag: 点击:

一、申请条件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就读学校为“211工程”院校,且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为本专业学生总排名前20%;

4 、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 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接收推免生的注意事项与程序

1、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请于2007年10月10日前向我校硕士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查阅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www.sdx.js.cn),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填写《江苏省委党校接收普通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填写并经所在学校和省级招办加盖公章)1份(最迟于复试时提交);

(3)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考);

(6)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 A4纸打印或复印,于9月30日之前寄(或送)达我校硕士生办。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邮编:210004;电话:025-84203850。13770783003

2、硕士生办将于每年10月上旬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向其发出复试通知。

3、复试定于10月中旬进行,分为专业复试和外语复试两部分。专业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外语复试包括口语、听力测试。

4 、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研究生处将根据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5、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三、录取程序

1、我校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初步录取的意见(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2、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本科必修、选修课程出现不及格或不合格;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纪律处分或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毕业时未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附:江苏省委党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此表须正反打印) (下载)

  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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