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予点101个,2005年拟招收硕士生1700人。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毕业后经二年或二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
③ 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可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的硕士生。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学习年限
我校所有专业均实行弹性学制,具体学习年限以各招生学院培养方案规定的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所有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以下网上报名程序:
1. 录入报名信息: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2. 现场电子照相: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3. 《准考证》
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4.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5. 考生办理完报名手续后,除推荐免试硕士生专用报名表(应加盖省级招办公章)需于2004年11月10日前返回我校研招办外,其余考生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均不需寄回我校。
四、推荐免试
1. 凡推荐免试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含本校和外校)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2005年东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2.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200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校和外校)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合格并取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资格者方可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2005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