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准考证;
( 3 )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报考导师除外)推荐书;
( 4 )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校体检);
( 5 )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者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学生证、学士学位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校验并补齐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 6 )硕士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评议书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的复印件(同等学力者免交)。
报考登记表、准考证、体格检查表,均须贴有近期同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3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将(挂号)寄出准考证。
五、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目以《大连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请考生务必在 “ 报考登记表 ” 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校指定。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外国语考基础外语(含听力测试)。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 ( 含提前攻博 ) 可申请免试政治理论,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辩证法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考试(初试、复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带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 “ 三证 ” 进入考场。
试卷由我校组织评阅。博士生入学考试一律不允许查卷。考试成绩可通过电话查询、上网查询。
六、复试
复试由三人以上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形式可采用笔试、口试或其它必要的测验,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复试应有现场记录、成绩(百分制)和评语。参加复试且通过者方可录取。
复试时考生应提供硕士课程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阅评议意见、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着重对其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水平和技能以及是否具有培养前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复试时应作详细记录,并提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
七、录取
录取工作要坚持 “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 的原则,既要注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又要避免降低标准,以确保博士生的录取质量。
对公开招考的考生和提前攻博的在学硕士生,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经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入学通知书。
在录取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允许转导师录取,但必须考试科目完全相同。
根据研究生在读期间培养经费的来源不同,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和国家计划外博士生。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分为非定向博士生和定向(含本校在职)博士生,毕业后,定向博士生回定向单位工作。国家计划外博士生分为委托培养(含本校在职)博士生和自筹经费博士生,委托培养博士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通过 “ 双选 ” 落实就业单位,无就业单位者回家庭所在地,通过当地人才市场就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不录取未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也不将报考我校考生的报考材料和试卷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办理保留考试成绩或保留入学资格的手续。
被录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在研究生部保留至该生毕业,其他考生的试卷和报考材料在研究生部保留一年。
八、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各学院还须认真对新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情况等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博士生入学资格。
九、报考费用
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十、学习期限及待遇
脱产博士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四年。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