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一、关于2008年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的说明
1.2008年我校41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后公布。
2.报考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b.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c.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d.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