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复试时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十一、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二、其他
1. 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填写清楚,否则由学校指定考试科目。
2. 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3. 2008年硕士研究生收费问题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 我校2008年继续实行硕博连读。
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西光华村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 编: 610074
联系电话:(028)87352244 87352887(传真)
联系人: 郑老师 李老师
网 址: http//graduate.swufe.edu.cn
E-mail: yzb@sw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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