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学 校 简 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位于四川省广汉市 , 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国内唯一一所能够全过程培养民航飞行员的全日制本科院校。现有专任教师及研究人员 600 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160 余人,国家功勋飞行员 57 人;民航总局飞行检查委任代表 38 人;教师中有 1 人入选国际民航组织专业小组, 6 人是民航总局特聘专家、民航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10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3 人获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称号, 38 人次获国家、省部级优秀教师称号。
经过 50 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已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飞行院校。占地面积 15469.64 亩,在校学生 8000 余人,飞行员年培训能力 1200 人,设有飞行技术等 7 个二级学院、 4 个飞行训练分院、 5 个机场、 2 个航空站,以及航空安全等 8 个研究所和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等 11 个本科专业;拥有亚太地区最大的模拟飞行训练中心和世界一流的中、美、法联合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有初、中、高级训练机型 160 余架, B737-300/800 型、 A320 等全飞行模拟机,飞行员心理选拔系统;飞行模拟、空中交通管制等 11 个专业实验室,还有国内唯一、直属于民航总局的“中国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重点科研基地”。学院藏书 70 余万册,各种期刊 15129 种,自建了民航技术与飞行安全等专题数据库。先后与美、俄、德、法、日、澳等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公司(如美国波音公司、通用电气公司,欧洲空中客车公司,英国罗罗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合作开发项目 100 多项 , 获赠实验教学设施价值上亿元。
近五年来,学院承担科研项目 300 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 项,国家及各部委项目 70 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16 项(其中一等奖 7 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40 项(其中一等奖 12 项),四川省精品课程 9 门。在学科建设上,始终以民航事业发展为导向,坚持合理规划,稳步发展的原则,构建以飞行技术专业为骨干、民航相关专业为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近 5 年学院共投资 37147.12 万元用于飞行技术和空中交通管理等专业实验室建设,新增教学科研仪器总值近 3 亿元。这些实验室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平台,飞行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 2006 年被评为四川省本科院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交通运输航行实验中心于 2007 年被列为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我院现有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两个硕士点,研究方向涵盖飞行技术、空中交通管制、机务维护等民航关键技术岗位。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拟采取理论教师与飞行等工程技术人员搭配的双导师培养制度,积极与国外民航研究机构和航空大学合作。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通过飞行员体检,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还可参加飞行训练(需另行签定相关协议),符合民航飞行考核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等级飞行执照。
民航的高速发展需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作支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民航大有作为。
热忱欢迎报考我校。
招 生 简 章
一、我院 2008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60 名(包括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三类研究生),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最终核准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008 年我院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内,各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我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和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按教育部 2008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精神,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 4 门,其中 101 政治、 201 英语、 301 数学一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专业课为我院自行命题。复试采取笔试和口试。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2008 年全国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教育部的有关通知,按时上网提交报名信息、在报考点现场确认考生数据、现场照相。
(一)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届时敬请留意,以免耽误报名!
(二)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考试。
(三)报名条件(如有变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 2006 年 8 月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对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同时还需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3.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1968 年 9 月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我院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 CCAR-67FS-R1 )执行。
(四)报名手续:
1.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所选报名点现场照相,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 我院研究生处招生科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直接向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院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给我院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准考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