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疆 大 学 简 介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新疆大学现有5个博士点,64个硕士点;三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2个国家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基地。
新疆大学现有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旅游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科学技术学院18 个学院,物理系和纺织工程系两个直属教学系,社科部、预科部、体育部等3 个教学研究部;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理化测试中心、工程训练3个中心。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报考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毕业后两年(从专科毕业到2005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跨专业报考,限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复试阶段进行体检。
二、报名手续、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地点
1. 2004年10月8日—31日,报考者在指定的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
2. 2004年11月10日—14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网报的报名号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
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考生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报名。在复试阶段再次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初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国考试时间一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
4.考试科目有任选的,请在《报考登记表》的有关栏目内注明选定的应考科目,未注明者由我校指定。凡专业目录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