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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考研网 作者:www.kaoyanwang.org 时间:2008-01-19 Tag: 点击:

喀什师范学院

喀什师范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目前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专科生教育三种办学层次。学院地处新疆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喀什市。2003年,我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单位代码为10763)。目前,可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点共4个,分别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

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日期:我院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需于网上报名(网址:www.chinayz.com.cn)。网上报名日期、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最后通知为准。

(二)现场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系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并照相。

(三)现场确认手续: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职人员持工作证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他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确认已交费者现场采集照相,报名点打印考生信息表,考生校对无误后交回。

3、经我院审查后,对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本市考生到我院领取、外地考生由我院寄出)。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三)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见我院的《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专业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

1、统招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学制

我院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三年。

七、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63

地址:新疆喀什市阔纳乃则尔巴格路463号喀什师范学院科研处

邮编:844007

电话:0998—2892892、2890009、2890958

联系人:谢老师

网址: www.kstc.edu.cn

E-mail:xyp-ks@163.com

喀什师范学院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01马克思主义宗教学

0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03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 04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01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02法制教育研究

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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